close

桃園縣馬姓男子8年前離家後去向不明,連養母往生都未回家奔喪,由妹妹借錢葬母,妹妹認為他未盡孝,向他求償11萬餘元喪葬費勝訴。桃園地院調查,馬姓男子(34歲)出生後就被收養,由養父母靠打零工、賣麵、擺攤拉拔長大。據馬姓男子的妹妹向法院指出,哥哥8年前離家後行蹤不明,未和家裡連絡過,沒拿回家一毛錢,也不關心父母的生活和健康狀況,在外可能欠了不少債,曾有討債集團到家中找人,但始終找不到哥哥,父母只好把他的戶籍遷到戶政事務所。馬姓男子的妹妹還指出,父母親傷透了心,不想再過問哥哥的事,3年前父親過世,依習俗必須兒子戴孝,家人四處找哥哥沒下文,哥哥沒返家奔喪,去年母親去世,再託人到處找哥哥回家送媽媽最後一程,還是音訊全無。馬女表示,當時碰上金融危機,她被裁員,失業在家,籌不出喪葬費,她只好向親友借錢葬母,欠了卅多萬元,她以哥哥未盡孝,媽媽養哥哥一輩子,哥哥「應該盡自己的責任」分擔喪葬費,因此向法院訴請哥哥返還她先付的喪葬費。桃園地院審理時,馬姓男子未曾出庭,對妹妹的主張完全不理采,妹妹則說「只是要討個公道,讓家族知道哥哥不孝,不期望他會付錢」,法官認為馬姓男子有分擔母親喪費的義務,判他依比例返還妹妹代墊的費用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部萊ㄣ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